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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住了!这个当街盗窃手机的嫌疑人已落网!
近日
一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冲进手机店
趁店主不注意时
拿到手机就跑
接报后
信丰警方第一时间介入
全力侦破此案
11月29日下午
信丰警方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
并将其抓获归案
经查
犯罪嫌疑人徐某分别流窜至
赣州市经开区、南康区
信丰县等地实施盗窃
盗得手机、摩托车等物后进行逃窜
目前
犯罪嫌疑人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
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
既要破案,更要追赃
信丰警方全力追赃挽损
追回被盗手机4部,摩托车1辆
后续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:
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
【盗窃罪】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年关岁末
信丰公安全力压发案、保平安
以打促防、打防结合
深入推进打击“盗抢骗”犯罪专项行动
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
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
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、满意度
发布:宣传科
“背后黑手”频作案?信丰警方:已抓!